人口问题的思路——基于个人的财政系统的思路

最近呢,似乎关于人口问题的讨论比较多。也引发了一些我自己的思考。所以呢,我就结合着我通过财政实现自我管理的方法,套到人口问题上面,给出一个目测不是特别可行的思路。

税收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 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这个似乎已经实现了,不过还是想再吹一波个税抵扣真的好。显然,收税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人是社会的人,人是要在社会中才能完成自我价值的实现。而我们知道,文化传承要人,家庭传承要人。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是一个人社会价值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不按照“公序良俗”过日子,那成本本来就应该更高才合理。


医疗

不论医疗资源是否充足,分配是否均匀,多多少少排队还是不可避免的。但有没有不排队的例子呢?当然有,一个预计于1小时内就会失血休克的病人和一个普通感冒病人一起牌堆明显是不合理的。因此窃以为,医疗资源最理想的还是按需求的紧迫性排序。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是30岁的感冒病人,一位是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得看完病去上班的普通人;另一位是一个既不对上尽孝,对下连生都不敢生,中间自己贪图享乐的老单身狗。谁先谁后?

窃以为,应当给有子女的病人增设优先窗口。


住房

为啥那么多人想买房?一套不够要两套?因为一套当然不够了,还是说真就打算体验一把在公寓里三代同堂?因此,买房资格讲道理应该和子女数目成正比,房产税应当和子女数目成反比。

同时,我们可以进一步考量房产的继承问题。我们知道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不论谁不幸去世,房产的继承都是非常自然的。但对于丁克,甚至不婚者来说,几乎只能由父母继承。然而出于现实考虑,很遗憾的,也许很快就会二次继承。因此,对于房产,窃以为可以直接禁止第二顺位和第一顺位中的父母继承房产。

总之,我们知道房地产非常紧俏。那么单靠金钱去分配住房资源是非常不公平的。


消费

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又是一年人挤人,各个经典各种爆满。说到底,同样的,景区资源也是非常有限的,而这些资源并没有必要浪费在个人的享乐上,而是应该更多的留给亲子需求。

一方面,各种娱乐设施已经是经常爆满,限制人数,提高服务质量窃以为是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节假日也是家长难得的亲子机会。因此,相比之下,景区等各种娱乐设施应当优先接待有子女的家庭用户。

所以应当限制未婚未育的人的高消费。不是说不让他们高消费,而是普遍的提供次一级的服务和质量。


就业

这个就更显然了。想想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失去工作,和一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哪个更应该获得工作?

其实企业税也可以根据其雇员比例进行浮动,借此来鼓励企业雇佣更多更应该获得工作的人。同时,对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可以根据员工的婚育状况,来作为招投标的一个重要参考标准。

同时,对于应当限制企业对未婚未育的员工的用工时间。正常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但是未婚未育的员工应当只允许工作20小时。这样一方面降低了工作压力,彻底杜绝996,二方面也让这些未婚未育的员工能有时间去组成家庭。

总而言之,企业在全社会问题出现时,应当有相应的担当。


传承

文明需要传承没错,同时物质也要传承。对于继承,想想未婚未育的人,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之后会发生什么?什么也不会发生,他们只会把这些钱花在自己享乐上。然后最后,在这些人死后,这些人的遗产由于没有子女继承,又会产生各种麻烦的社会和法律的问题。

所以,索性立法上,就禁止未婚未育的人继承父母财产,或者对继承收取重税。对于父母留下来的遗产,不如直接由家族中有子女的同辈继承。如果没有同辈直接上缴,用于教育、医疗等行业。


最后,个人的能力十分有限,还是不能十分全面的、整体的、系统的想到解决人口问题的完美方案。但毫无疑问,我们需要系统的帮助和扶持那些已经生育的家庭。不然再这么下去,怕不是要在没有威胁的情况下亡国灭种了。